江 陰 市 教 育 局
關于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學校教師交流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
為深入貫徹《關于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和校長流動工作的意見》(蘇教人﹝2012﹞19號)、《關于統籌推進城鄉(xiāng)義務教育一體化促進優(yōu)質均衡發(fā)展的若干意見》(蘇政發(fā)﹝2017﹞1號)、《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錫委發(fā)﹝2018﹞74號)、《關于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縣管校聘”管理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試行)》(澄教發(fā)﹝2019﹞2號)等文件精神,進一步完善我市義務教育學校教師交流工作,促進義務教育學校師資均衡配置。現就推進我市義務教育學校教師交流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與原則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辦人民滿意教育為宗旨,按照“適崗聘用、片區(qū)互動、城鄉(xiāng)交流、加強考核”的思路,遵循“促進均衡、有利發(fā)展、形式多樣、統籌兼顧、相對穩(wěn)定、注重實效”的原則,建立義務教育學校教師交流長效機制,合理優(yōu)化教師資源配置,促進我市教育優(yōu)質均衡發(fā)展。
二、交流對象
(一)條件
在同一學校連續(xù)工作滿6年、離法定退休年齡5年(含)以上,且不在長病假、懷孕或哺乳期間的義務教育學校在編在崗教師。
(二)類別
1. 專任教師交流。符合交流條件人員,原則上按照鎮(zhèn)街每年制定的交流方案,在鎮(zhèn)街學校間或鄰近鎮(zhèn)街學校間進行流動,每年交流比例不少于本校符合交流條件專任教師數的15%。
2. 骨干教師交流。符合交流條件的專任教師,且獲縣市級學科教學、教科研、德育工作新秀及以上稱號者,每年交流比例不少于當年度參與交流教師數的20%。
3. 學校中層、校級領導交流。依據向鄉(xiāng)村學校傾斜的原則,實施學校中層、校級領導校際、片區(qū)之間的雙向對等交流任職或單向掛職交流。校級領導交流由教育局直接組織。
三、交流對象產生辦法
采取個人申報和學校推薦相結合的方式。當年度校內聘用、跨校聘用及新錄用教師安置結束后,符合交流條件的教師提出交流意向申請。在確保本校需求前提下,依次采取以下辦法確定交流對象:
1. 獲得骨干教師(縣市級學科教學、教科研、德育工作新秀及以上)稱號者。稱號獲得時間早的優(yōu)先安排交流;
2. 以滿足中級及以上職稱晉升條件為序,同等條件下,以年齡為序,年長者優(yōu)先參加交流;
3. 以上條件相同者,以教齡為序,教齡長的優(yōu)先參加交流。
超編學校在完成規(guī)定交流任務的基礎上,原則上確定超編數15%以上的專任教師名單(其中骨干教師占比不少于20%),由教育局統籌安排在全市范圍單向交流。
確屬學校特色建設、教學引領等學科緊缺人員,經學校研究后,可暫緩交流,報教育局備案。暫緩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3學年。
交流人員初步人選確定后,學校應將結果告知參加交流教師本人并進行公示。
四、交流形式
(一)人事調動。申請在城鄉(xiāng)學校之間、鄉(xiāng)村學校之間調動,實際聘用(調動)者。
(二)跨校聘用(含組織調劑)。按照《江陰市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適崗聘用工作實施辦法(試行)》(澄教發(fā)〔2019〕3號)精神執(zhí)行。
(三)區(qū)域輪崗。鎮(zhèn)(街道)學校間或鄰近鎮(zhèn)(街道)學校間教師交流互動。
(四)城鄉(xiāng)結對。城區(qū)學校與鄉(xiāng)村學校間互動。按照《關于下發(fā)<江陰市義務教育學校“三人一校三學科”結對交流活動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澄教發(fā)〔2015〕72號)文件精神執(zhí)行。
(五)跨??缍谓涣?。根據師資結構需求,推行專任教師跨??鐚W段頂崗交流。
(六)教育集團內部交流。各教育集團制訂內部交流方案。每年交流比例不少于各分校符合交流條件專任教師數的30%,骨干教師每年交流比例不少于當年度參與交流教師數的40%。
(七)公辦民辦學校交流。按照《市政府關于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fā)展的實施意見》(澄政發(fā)〔2018〕109號)文件精神,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開展結對幫扶、教師交流。
(八)支教援助。根據省市關于教育結對幫扶工作要求,組織符合交流條件的教師參與援疆援陜等支教活動。
五、交流時限和周期
交流時限原則上均為1學年。若交流教師個人申請,經雙方學校同意,可延長交流時限,但最長不得超過3學年。
交流每6年為一個周期,原則上6年之內符合交流條件的教師必須有交流經歷;每次交流任務完成后,參與交流的教師自動進入下一個交流周期。
六、交流工作程序
(一)調查摸底。5月底前,各校根據工作要求,摸清本校應參加交流教師的情況,上報教育局組織人事科。
(二)制訂方案。6月上旬各鎮(zhèn)(街道)會同學校制訂交流方案,報教育局組織人事科備案。
(三)宣傳發(fā)動。每年6月各校組織教師認真學習有關文件,大力宣傳交流工作重大意義,鼓勵教師積極參加交流。
(四)確定人選。8月上旬各校將《江陰市義務教育學校教師交流申報(選派)審批表》(見附件)報教育局組織人事科備案。
(五)專題培訓。8月中旬各校召開專題會議,對擬參加交流的教師提高思想認識、提出工作目標和教育教學要求等。
七、交流教師管理與考核
(一)交流教師的工資關系保留在派出學校,日常管理由接收學校全面負責,與接收學校教師同等考核。
(二)交流教師年度考核由人事關系所在單位負責考核;績效考核原則上由接收學校負責實施,根據考核結果由派出學校發(fā)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和學??冃И?。
(三)交流結束后,由派出學校會同接收學校,對交流教師進行專項考核。教育局對交流先進個人予以表彰。
八、相關政策
(一)自2020年起,符合交流條件的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申報高級教師職稱、江陰市帶頭人及無錫市能手榮譽稱號,必須具備教育局認可的在其他學校交流任教一年及以上的經歷;申報正高級教師職稱、特級教師和無錫市帶頭人及以上榮譽稱號,原則上必須具備2年及以上鄉(xiāng)村學校任教經歷或1年及以上外地支教經歷。
自2021年起,符合交流條件的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新提拔擔任學校中層干部,原則上必須具備教育局認可的在其他學校交流任教一年及以上的經歷;新提拔擔任校級領導,原則上必須具備2年及以上鄉(xiāng)村學校任教經歷或1年及以上外地支教經歷。
(二)教師交流期滿經考核合格后,下一學年度由學校直接聘用。獲現專業(yè)技術職稱以后參加交流的教師,在參加新一輪專技崗位等級競聘時,同等條件下可優(yōu)先考慮??缧F赣谜甙础督幨辛x務教育學校教職工適崗聘用工作實施辦法(試行)》(澄教發(fā)〔2019〕3號)精神執(zhí)行。
(三)由城區(qū)學校向鄉(xiāng)村學校交流的教師以及跨校跨學段交流的教師,交流期滿經考核合格,按《江陰市義務教育學校“三人一校三學科”結對交流活動實施意見(試行)》(澄教發(fā)〔2015〕72號)文件精神,享受一定的生活補貼。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市教育局成立由局長任組長,分管副局長任副組長,局辦公室、組織人事科、計財科、基教科、督導科、教育工會等負責同志組成的教師交流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組織人事科。
(二)精心組織,加強管理。各鎮(zhèn)(街道)加強研究、統籌安排,積極探索教師交流長效管理機制。各校成立工作小組,精心選派交流教師,做好交流教師管理工作。
(三)嚴格考核,加強督查。各校要科學實施交流教師的績效考核和年度考核。市教育局加強教師交流工作的過程督查,對各校落實教師交流工作的情況,列入學校年度綜合考核。
本《意見》自2020年8月起實施。
附件:江陰市義務教育學校教師交流申報(選派)審批表
江陰市教育局
2019年12月3日
·附件
江陰市義務教育學校教師交流申報(選派)
審 批 表
說明:1. 九年一貫制學校填寫工作單位時注明初中學段或小學學段。
2.“上次交流時間與考核結論”,首次交流可填寫“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