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號 | 01404053X/2008-00505 | 生成日期 | 2008-01-15 | 公開日期 | 2010-11-29 |
文件編號 | 公開時限 | 長期公開 | 發(fā)布機構 | 江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
公開形式 | 網(wǎng)站、文件、政府公報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社會 |
有效期 | 長期 | 公開程序 | 部門編制,經(jīng)辦公室審核后公開 | 體裁 | 其他 |
主題(一級) | 綜合政務 | 主題(二級) | 機關事務 | 關鍵詞 | 公文,行政,工作制度 |
效力狀況 | 有效 | 文件下載 | |||
內容概述 | 政府信息公開制度 |
江陰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社會評議、獎勵和責任追究制度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考核
1、政府信息公開是建設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重要舉措,社會主義文明的重要體現(xiàn)。各鄉(xiāng)鎮(zhèn)、各單位應當強化內部層級監(jiān)督檢查機制,市政府將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開展情況實施監(jiān)督檢查。
2、市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qū)域政府信息公開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政府辦公室負責政府信息公開考核工作的組織實施,對下級政府和本級政府各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考核。
3、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的主要內容為《條例》的實施情況,包括相關工作機構和制度建設、落實情況、職責履行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載體建設情況,政府信息公開是否到位、規(guī)范、便民以及公開的效果、群眾的滿意度等。
4、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考核納入正常的班干部考核,作為各級各部門領導班子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并占一定的比分。
5、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于當年底或次年初進行,考核結果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于次年3月31日前一并向社會公開。
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社會評議
1、建立政府信息公開監(jiān)督評議員制度。市人民政府從群眾團體、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離退休老干部、新聞單位、企業(yè)代表和農(nóng)民中聘請政府信息公開監(jiān)督評議員,各級行政機關也可以結合工作實際從社會各界選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監(jiān)督評議員,定期聽取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不定期以明查暗訪的方式進行監(jiān)督和評議。
2、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推進協(xié)調領導組辦公室及時將中央、省、市政府關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部署、領導講話、情況資料等直接分發(fā)給監(jiān)督評議員,并建立經(jīng)常性聯(lián)系,及時通報反饋情況,使監(jiān)督評議員更好地發(fā)揮監(jiān)督評議作用。
3、利用市政府門戶網(wǎng)站“信息公開”欄目開展社會評議活動。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前,將本年度被考核單位在網(wǎng)上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公示,廣泛征求社會各界的評議,并將評議結果記入考核成績。
4、利用問卷調查、座談會等形式開展社會評議活動。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時,通過問卷調查、座談會等方式對被考核單位的政府信息公開進行評議,并將評議結果記入考核成績。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獎勵和責任追究
1、對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中被評為優(yōu)秀等次的政府及其部門,給予表彰;對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個人,予以獎勵。
2、對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中被評為基本合格等次的政府及其部門,限期提出整改意見;對被評為不合格等次的政府及其部門,給予通報批評,并對單位一把手和分管領導按干部管理權限進行誡勉談話,取消單位和行政一把手年度評先、評憂資格。
3、行政機關有下列情行之一的,由政府辦公室、監(jiān)察機關、上一級行政機關責令改正;情節(jié)嚴重的,對行政機關主要責任人依法給予處分:
(1)未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發(fā)布保密審查機制的;
(2)未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機制的;
(3)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組織領導不力,嚴重影響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
4、行政機關除符合《條例》第三十五條規(guī)定,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政府辦公室、監(jiān)察機關、上一級行政機關責令改正;情節(jié)嚴重的,對行政機關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偽造、篡改政府信息,或以虛假信息充當政府信息進行公開的;
(2)因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或者違反政府信息公開有關規(guī)定,致使矛盾激化,發(fā)生危害社會穩(wěn)定和經(jīng)濟發(fā)展的群體性事件、重大惡性事件,造成嚴重后果的;
(3)違反本制度規(guī)定的其他行為。